依新約聖經福音書記載,耶穌在受難前,到耶路撒冷過逾越節(約12:12),他安排兩名門徒至城裡準備逾越節的晚餐(可14:13~16)。當天晚上,耶穌和十二門徒到晚餐地點(可14:17),耶穌脫了衣服、拿一條手巾束腰,把水倒在盆裏,逐一為門徒洗腳,再用腰間所束的手巾擦乾(約13:4~5),耶穌為門徒洗完腳後,穿上衣服坐了下來,對門徒解說:「你們稱呼我夫子、稱呼我主,你們說的不錯,我本來是。我是你們的主、你們的夫子,尚且幫你們洗腳,你們也當彼此洗腳。我給你們作了榜樣,吩咐你們照著我所作的去作(約13:13~15)。」

席間耶穌指出門徒中有一人將要出賣他,他必如聖經預言所寫死去(可14:18~21)。用餐時,耶穌拿起餅祝禱,剝開分送給門徒食用,並說「這是我的身體」(可14:22)。耶穌拿起酒杯祝禱,遞給門徒們輪流飲用,又說「這是我立盟約的血,為世人所流」(可14:23~24)。餐後,耶穌被猶大引來的軍隊、祭司長、法利賽人差役等眾捆綁帶走(約18:2~12),第二天清晨,在猶太人的壓力下,羅馬帝國猶太行省的執政官本丟·彼拉多下令將耶穌處十字架釘刑致死,這日是預備日(星期五)(約18:33~40、19:1~34)(可15:1~37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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